近日,为深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汇聚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修订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以下简称《规范(V2.0)》)。

《规范(V2.0)》如何彰显作用?

 

由于之前各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缺乏互联互通,数字身份无法交叉互认,投标人往往疲于奔命。为改善这一状况,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联合颁布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

 

《规范(V1.0)》的出台和实施,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数据共建共享,促进交易平台深度融合提供了顶层设计,也为实现信息统一发布查询、大数据挖掘等深度应用奠定了基础,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规范(V2.0)》对2016年印发的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系统联通和数据交换共享的首部技术标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进行了修订。《规范(V2.0)》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数据内容和格式,提高数据准确性、即时性和全面性。

《规范(V2.0)》内容为何?

 

《规范(V2.0)》定义了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交易标识码编码规则,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分类原则与类目,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领域交换共享数据的数据格式要求,同时为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药品和二类疫苗等交易领域的交易数据交换共享做了衔接。

根据《规范(V2.0)》,统一交易标识码由3位交易分类码、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位日期码、6位流水号和1位校验码五部分36位组成,各部分之间用字符“-”隔开,加隔开符共计40位。

矿业权交易数据如何规范?

其中,《规范(V2.0)》对矿业权出让数据集做出了规定,包括探矿权招拍挂出让公告信息、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公共信息、探矿权招拍挂出让结果公示信息、采矿权招拍挂出让结果公示信息、其他方式出让矿业权公开信息(探矿权出让公开信息)、其他方式出让矿业权公开信息(采矿权出让公开信息)、其他方式出让矿业权公开信息(划定矿区公开信息)等等。

附件:矿业权出让数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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