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晚间,重庆钢铁公告称,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与发展战略,决定终止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新港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港长龙”)。
回溯前情,重庆钢铁于2023年3月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吸收合并新港长龙事项。公司表示,新港长龙主营业务(装卸搬运)与公司生产关联性强,且经营业务主要来源于公司,且人员、业务由公司物流运输部全权代为管理,吸收合并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时隔两年有余,重庆钢铁在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前述吸收合并事项。公司认为,新港长龙作为独立运营主体,其所持有的专业资质将为拓展多式联运、物流仓储等供应链增值业务创造独特优势,能够有效公司弥补在综合物流服务及仓储环节的短板,从而全面提升供应链综合竞争力。
近四年来,新港长龙连续盈利,累计实现净利润2082万元,其中2024年净利润为378.95万元。重庆钢铁表示,本次终止吸收合并新港长龙,公司实际持有权益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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