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9年第29号文件,批准了436项行业标准,编号为YS/T 1343-2019的《锌冶炼用氧化锌富集物》标准位列其中,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制定对于氧化锌富集物的资源化利用和以氧化锌为原料的再生锌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公布的标准规定了锌冶炼用氧化锌富集物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和质量证明书以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适用于利用锌浸出渣、炼铅炉渣、电炉炼钢烟尘、高炉瓦斯灰(泥)等含锌物料经火法挥发富集加工生产的用于锌冶炼的氧化锌富集物。

    虽然锌浸出渣、炼铅炉渣、电炉炼钢烟尘、高炉瓦斯灰(泥)等为危险废弃物或固体废弃物,但经过火法处理后,其中锌元素得到富集,可能含有的铊、镉、砷等有害元素显著降低甚至微量,是一种可以被锌冶炼直接利用的氧化锌富集物,相较于原生矿而言,具有一定优势:一是其价格相对低廉,锌冶炼具有成本优势;二是避免了锌矿在采选过程中对自然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三是将有害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利用和处理,变废为宝,还可以有效减少含锌废弃物长期堆放对环境的危害;四是可以较大幅度减少对原生锌矿产资源的依赖,且有利于锌冶炼过程的清洁生产。不过,该类氧化锌资源中铁、氟、氯等含量相对锌精矿较高,在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对氟、氯污染物的控制。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在积极鼓励利用锌二次物料生产电锌,如美国马头公司等;中国的祥云飞龙、鑫联环保等是技术领先的再生锌企业。

    但在该标准制定之前,这类含锌在35% ~75%的氧化锌富集物没有相应标准,无法明确分类、制定产品标准体系,量化其有效成分和有害成分;国家《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也未明确含锌废料经富集后的“灰、渣、泥”是否可以豁免。这导致企业在低品位物料和二次物料的供应,特别是进口方面遇到很多问题。2015年之前,中国每年进口相当数量的氧化锌,但随着废弃物进口禁令的趋严,这类氧化锌富集物的进口量显著下降,国内部分以此为原料的企业的生产也受到影响。

    目前我国锌消费量660万吨左右,利用国产矿精矿生产的原生锌只占60%左右,再生锌占比仅为11%,每年需要大量进口锌精矿和精锌、锌合金,提高二次资源利用率意义重大。随着国内废钢使用量的提升,二次锌生产潜力很大。《锌冶炼用氧化锌富集物》的制定,对于我国氧化锌富集物的甄别和进口管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于我国再生锌企业扩大原料来源以及再生锌行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