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在铜冶炼、镁冶炼、铅锌冶炼、多晶硅、铁合金、磷化工、陶瓷等行业开展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
围绕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
工信部要求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工作,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工业能效水平提升,实施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2019年对铜冶炼、镁冶炼、铅锌冶炼、多晶硅、铁合金、磷化工、陶瓷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以及电子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及窑炉能效情况(重点核查电真空器件、电子陶瓷、磁性材料企业电子窑炉能效达标情况)进行行业全覆盖专项监察。
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根据相关办法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企业能耗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重点监察2018年监察中发现的能耗超标违规企业以及日产2000吨熟料以下的水泥企业。对监察发现的违规企业会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依法依规执行阶梯电价政策。
此外,工信部还要求深入开展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数据中心能效专、2018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等专项监察。
依法监督管理,持续做好日常节能监察
工信部强调依据《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规定,继续加强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公布监察结果,督促整改落实。
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察。依法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任用履职以及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等情况进行监察。
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监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工业企业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和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监察。
节能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监察。依法对工业企业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进行监察。
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业节能执法要求
完善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工业节能监察机构建设,构建目标统一、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节能监察保障体系,保证工作连续性。各地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业务交流、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各级节能监察机构间的交流,促进全国节能监察工作平衡发展。
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能监察机构建设的指导,分层次、多渠道开展节能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和水平。加强节能监察信息化建设,鼓励各地推广用能设备产品能效标识在线核对、能耗指标自动核算、节能监察结果在线填报等模式,推动工业节能监察更加准确高效。鼓励各地整理发布一批执法规范、工作扎实、节能效益突出的节能监察优秀案例,加强宣传交流,推动制定节能监察规范行业标准,扩大节能监察工作影响。
加强节能监察结果分析应用。各地要做好对节能监察结果的分析应用,针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企业不合理用能行为提出改进建议,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来源:工信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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