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研人员再迎新福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进一步精简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简化项目预算编制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赋予科研单位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

 

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通知》在精简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项目预算编制要求与项目过程检查方面切实为科研人员减轻负担。

 

精简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不再列出参与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进一步完善项目申请相关文本,简化填报内容。

 

简化项目预算编制要求:编制预算时,定额补助式项目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提供明细;成本补偿式项目只需提供必要的测算过程说明。

精简项目过程检查: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仅在必要时进行抽查;对于其他研究目标相对明确、资金体量较大的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实施中期组织同行专家采取会议或者通讯评审方式,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

 

赋予更大自主权

除了减负,《通知》对于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也做出明确规定。

 

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在不改变研究或技术指标的前提下,自行决定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

赋予科研单位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依托单位。设备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确需调增的需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设备费调减、设备费内部预算结构调整、拟购置设备明细发生变化的,由依托单位审批,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批职责。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备案。

 

创造良好氛围

《通知》还对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氛围做出要求。

 

避免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被异化使用:科学基金人才项目不是荣誉称号,也不是“永久”的标签,有关部门和依托单位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让人才项目回归研究项目本质,避免与物质待遇挂钩,为广大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良好氛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中央关于科技人才计划统筹协调的有关要求出台避免科学基金人才项目与其他科技人才计划重复资助的进一步规定。

加强科研伦理、科技安全审查和监管: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依托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伦理审查和过程监管。科研人员要加强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等方面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