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决定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调整为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任组长,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中科院、工程院等多个部门领导,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办公室主任由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兼任。这一重要举措,对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心系国家科技,落实改革方案

 

据公开资料显示,1982年12月20日,国务院曾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发[1982]54号),决定成立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全国科技阶段,统一领导科学技术长期规划,研究重大技术政策的决策,决定重大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协调各部门的科技工作等工作。

 

1998年6月,为加强对科技、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对科技重大事项的协调,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科技、教育体制改革,提高中国科技、教育水平,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科委。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如此一来,原来的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的相关职能中有关教育的部分就被剥离了出去,同时增添了国家对于科技发展的规划,专注于科技发展领域。

 

2018年8月,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根据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有关安排和工作需要,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正式调整为国家科技领导小组。小组主要有三项职责:其一,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其二,讨论、审议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项目;其三,协调国务院各部门之间及部门与地方之间涉及科技的重大事项。可以看出,这次调整既是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进一步落实,也是对新时代国家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的重要举措

 

强化科技职能,补足创新短板

 

科技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在一国之综合实力中占据重要位置。要想更好地增强国家竞争力和促进经济转型,推进供给测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就需要加强科技创新,加强顶层设计,让科技创新资源更好地积聚起来。

 

2018年4月,刘鹤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调研时就曾强调,要从维护国家长远战略利益的高度认识科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出发,明确科技发展的主攻方向和战略重点,切实提升科技供给体系的能力。

目前看来,中国在国际上领先的重大科技成果不断增加,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但同时,也要清楚地认识到,中国科技仍存在短板,部分产业核心竞争力有待提高。现在,中国的整体创新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特别是基础研究还比较薄弱,重大原始性创新严重不足,一些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仍然突出,国际水平领军人才仍然缺乏,经济融合水平,特别是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科技创新宏观统筹能力有待提高,还不能称得上是科技强国。以上种种,都构成中国当前和今后科技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和挑战。

 

本次新建的国家科技领导小组是根据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将科技与教育进行重新分工,体现了新时代国家对于科技工作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特别是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中比原来的科教领导小组增加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人民银行行长、国资委主任、中央军委科技委主任和中国科协党组书记,这表明科技工作涉及的单位和部门比以往更多了,国家对科技工作针对性更强,力度更大,更有利于科技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可以预见,此次科技领导小组的成立将更有力的推动科技各方面政策的出台,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科技发展,尽快补上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的短板

 

聚焦科技事业,部署未来发展

 

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层面对我国科技事业发展作出了不少重要表态和重大部署,凸显出对中国科技事业的高度重视。

 

例如,今年6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听取并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立足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以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为重要抓手,发挥制度优势,集合精锐力量,尽早突破重大技术瓶颈,把关键核心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加快推动重大专项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在前瞻性、战略性领域打好主动仗。

 

今年7月1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上同样指出,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取得很大成就,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但我国科技发展水平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要求还很不适应。因此,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强化成果导向,精简科研项目管理流程,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要改革科研绩效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分类、合理多元的评价体系,改革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要加强软硬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研平台开放制度,完善国家科技资源库,培育一批尖端科学仪器制造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产权激励。

 

可见,对于科技事业未来的发展,我国已经有了较为清晰的规划。事实上,从目前的相关动向来看,我国的科技事业已不仅局限于自身的发展。例如,今年4月,科技部、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意见》明确,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与沿线国家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高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科技合作。在发展中找机遇,在合作中谋共赢,希望我国可以在科技强国这条道路上坚定、稳健地走下去。

  

采编/谢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