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6月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介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情况。翟青介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从2019年开始,2020年、2021年,将利用三年的时间对被督察对象开展新一轮督察。再利用2022年一年的时间,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回头看”。目前第二轮第一批督察进驻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待中央批准之后,将于近期启动新一轮督察。
坚决反对"一刀切"
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督察组多次发现一些地方存在“一刀切”的现象。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表示,“一刀切”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的切身利益,对生态环保工作也是“高级黑”,我们态度明确:坚决反对,一旦发现,坚决严肃查处。
他举例,在第一轮督察过程中,督察组发现有些县把一个工业园区的企业通通关掉。督察组发现后都第一时间要求地方整改。“我们还制作了案例公开,发挥警示作用。”
翟青表示,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开始后,对于“一刀切”的问题依然态度明确:坚决反对。一旦发现将立即要求地方坚决查处。同时,督察组在进驻之前,会对被督察对象发一个要求,要求当地高度重视,坚决禁止“一刀切”,禁止紧急停工、紧急停业、紧急停产等情况,一旦发现,会坚决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8部门组成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
根据此前中办、国办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包括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审计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个部门。
为何这8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翟青表示,这是督察工作的督察性质决定,这种协调机制的设立有利于强化督察的权威,也有利于督察结果,包括督察之后形成的报告、结论的应用,还有利于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进一步夯实。
督察央企将更多关注是否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翟青表示,第二轮督察将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纳入督察范围。对于督察工作而言,无论是对地方还是对国务院有关部门,还是中央企业,督察始终坚持几个基本点。即坚持问题导向不会变化,坚持信息公开不会变化,坚持强化督察问责不会变化。
翟青表示,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对于部门和企业,还是有些不同。比如对企业,督察将更多关注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是否很好落实,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落实情况如何。对于部门而言,会更多关注在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中,是否做到了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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