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3日透露,日前自然资源部开展了建部以来首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纳入清理范围的71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拟保留357件,废止和宣布失效121件,清理后,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将减少50%左右。
7月3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初步成果及有关情况。
魏莉华称,自然资源部组建后,针对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不统一、数量偏多、同类事项反复发文、内容相互冲突、管理手段与实践脱节、管理职责已调整划出等突出问题,同时结合近年来国务院部署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产权保护、军民融合、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清理工作,按照部党组的部署,自然资源部开展了建部以来第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主要是按照党中央精神、国家利益、权责对等的要求,结合自然资源部职责履行情况,对自然资源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该保留的保留,该废止的废止,同时大力推进规范性文件整合工作,在精简规范性文件数量的同时,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协调性和有效性,努力做到“行为有规范、做事有依据、权力有约束、监督有保障”。
这次清理,自然资源部对纳入清理范围的717件(包括原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及自然资源部组建后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拟保留357件,废止和宣布失效121件,清理后,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将减少50%左右。
自然资源部将通过两个公告向社会发布清理结果,即《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凡是没有列入继续的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一律不认为是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管理相对人的依据。
魏莉华表示,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将举一反三,从制度层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自动更新机制。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时必须对以往已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在发布新文件的同时对旧文件提出处理决定。二是大力推进存量规范性文件的整合工作。对同一或者同类事项涉及的多个规范性文件,原则上整合成一个规范性文件。三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发布实施的全过程管控,切实管住管好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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