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6日消息,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本)》)。《目录(2019年本)》共涉及行业48个,条目1477条,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441条,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目录(2019年本)》修订重点包括:

大力破除无效供给

    适度提高限制和淘汰标准,新增或修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近100条。同时,对现有条目不能完全覆盖,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中分别设置了兜底条款。

提升科学性、规范化水平

    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明确品种和参数,突出可操作性;对鼓励类条目,发展方向比较明确的领域,尽可能明确指标参数,方向尚不明确的新产业新业态,则“宜粗不宜细”,仅作方向性描述。同时,把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从限制类删除。

    《目录(2019年本)》与上一版相比,从行业看,淘汰类新增了“采矿”行业的相关条目:

采矿淘汰类

    1、集中铲装作业时人工装卸矿岩

    2、未安装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作业

    3、主要无轨运输巷道及露天采场采用人力或畜力运输矿岩

    4、地下矿山使用非阻燃电缆、风筒和输送带

    5、地下矿山主要井巷使用木支护

    6、地下矿山采用空场法采矿(无底柱采矿法)采场内人工装运作业

    7、地下矿山采用横撑支柱采矿法

    8、露天矿山采用扩壶爆破

    9、露天矿山采用掏底崩落、掏挖开采、不分层的“一面墙”开采

    10、露天矿山使用爆破方式对大块矿岩进行二次破碎